泰兴安监部门依法查处一烟花爆竹零售点
4月5日上午,市安监局联合公安、工商、交运、济川街道等部门依法对大庆东路的炳友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了查处。 经检查,这家经营店经营许可证2012年就已到期,但一直没有重新办理,存在无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其经营店位于居民小区楼下,给周围居民安全留下隐患。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我市有关部门也进一步明确规定,“烟花爆竹销售要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凡在建筑一层上面有住户或办公的,一律不准销售烟花爆竹”。 安监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等方面的监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安监局党组成员谭斌希望广大市民对这样的行为进行举报,安监部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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