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再修改 饭店洗衣店将撤出住宅
今年3月21日,扬子晚报独家披露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社会意见稿引起广泛关注。经过一个多月的意见征集后,修改稿进行了大篇幅调整。修改稿直接明确规定了住宅楼不得新建、扩建餐饮店,同时被禁止的还增加了洗染和机动车维修店。对于即成事实的餐馆、洗衣店、修车店,其经营许可到期后,工商部门不再予以办理延续手续,也就是说最多几年时间,这些扰民的项目都将被赶出住宅楼。此次修改中,还新增加了一个条款,机关、学校、医院、住宅区等禁止屠宰和养殖禽畜。“雾霾预警下仍排污可拉电停水”条款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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