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亚汽修 发表于 2014-6-23 06:28:44

广州地铁站内发生情杀命案 地铁被判担责两成

地铁上发生命案,地铁公司是否要担责?近日,广州中院二审一起感情纠纷命案,维持一审原判:判决地铁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20%补偿责任,向死者家属赔偿45403元。2011年3月5日19时许,广州地铁四号线,男子因怀疑女友出轨将其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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