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买车位,物业不让私家车进小区
这样一个车位,物业开价15万出售。
近日,南京建邺区庐山路附近的一小区不少业主突然被告知,他们的车辆不能进入小区,原有的楼房下的车位即将被出售。自己使用多年的车位怎么就要被出售了呢?小区业主非常不满,与物业发生纠纷。那么,楼房下的车位产权究竟属于谁?开发商和物业是否有权出售?对此,南京晨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事发
不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
拉德芳斯小区是奥体板块的一个高档楼盘,然而最近,这家楼盘的几十位业主和物业闹起了纠纷。从7月1日晚,业主开车进入小区的时候,突然被物业给拦下了,理由是原有楼房下的车位已经归开发商所有,业主不买车位车辆不能进入小区。之后,双方沟通不成,甚至还引发了冲突。
业主说,他们于2005年左右购买了该小区跃层房屋,当时最大的卖点就是这样的户型可以免费拥有一个车位,“没有这个车位我们就不买了,因为有这个车位所以我们这一排的房子比前面的小高层贵了很多。”业主说,虽然购买时合同上并没有说明车位的产权问题,但是将近十年的时间了,他们一直在使用该车位。
小区业主说,“现在物业表示,如果车位我们不买的话,他们就要卖给人家,卖给人家就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因为后面还是我们的自行车库,要停车子的话,就进不了我们的车库。”
记者了解到,小区内引起纠纷的楼房都是四层,有的每幢楼房里住着六户居民,楼房下架空部分的六个车位,正好是每家一个。他们入住近十年来,一直没有任何纠纷,可是最近,小区物业公司忽然要求他们掏钱购买,而对拒绝购买的业主,物业公司竟然不让他们的车辆进入小区。
物业
开发商与业主有过一项协议
业主们说,现在小区物业以每个车位15万元的价格,强制他们购买,这让他们无法接受。他们了解到,这里的车位,是属于他们的公摊面积。
业主认为,“一般来说,像这种低密度的,容积率比较低的、层高不满2.2米的,基本上已经分摊到我们所有业主公摊面积里了。”
有的业主还复印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条例对开发商未售的车位或是未附赠的车位,有不得只售不租的规定。“他们现在开始就是不租给我们,才造成我们车子进不来,必须叫我们买。”业主告诉记者,物业强行出售车位的做法引起了他们的强烈不满,目前物业公司已经做出了让步,允许他们租用,租金是每个车位每月240元。
小区业主表示,开发商可以公开出售车位,但必须提供销售许可证以及产权证等。随后,业主们一同来到了物业管理处讨说法,物业公司拿出了开发商提供的一项协议称,“业主购买的房屋不包括这个车位,当时有协议,还经房管局备案了。”
但小区业主认为,“这个协议就是开发商自己定的,我们没有收到过,是霸王协议,我们不认同。”
房产局
产权不归开发商,公开出售属违规
那么,事实究竟是什么呢?记者到房产局了解情况,在查询了档案资料后,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开发商无权出售车位。
南京市房产局商品房市场管理科科长胡高生介绍说,首先,该小区引发纠纷的楼下车位,没有销售许可证,它如是在公共面积分摊里面,但它又是没有进入分摊的公共部位,所以这块不是很明确,所以开发商要卖产权的话,首先自己要取得产权登记,但它层高不符合。此外,这个产权也不属于开发商,还有就是这些车位根本就不符合出售的资格,因为它的限高是1.8米,可以出售的车位限高是2.2米。
房产局表示,因为历史遗留问题,目前这些车位的产权尚不明晰,但是如果开发商公开出售车位,小区业主可以正当维权,执法部门也可以配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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