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发放首笔刑事和解救助金 实现刑事和解
昨天,在苏州虎丘公安分局狮山派出所,两名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朱某和王某,收到了苏州市刑事和解救助协会给予的救助金。之后,两人将把救助金,加上之前已经筹措到的赔偿金,全额赔偿给各自的受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从而重获人身自由。这是2014年2月28日苏州市公安局颁布《苏州市刑事和解救助办法》以来,发出的首笔“刑事和解救助金”,也是全国首次开展的类似活动。>>苏州市刑事和解救助协会仅针对经济困难、无力赔偿的加害人,并且赔偿金也只是垫付,在之后的6个月内,加害人要通过“以工代偿”的方式进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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