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纪检干部实名举报遭恐吓 穿防弹衣一个月
杨斐33岁,湖南新邵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纪检委员。2014年9月20日,网络上出现关于新邵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内违法违纪情况的举报材料,杨斐在网络实名跟帖,实名举报该站站长。11月12日,杨斐接到匿名恐吓电话,称要“搞死你”。杨斐称,遭恐吓后,他穿上了防弹衣。“十年前在湖南省公安厅旁的军需用品店买的,里面两层钢板,20斤左右。”杨斐称,他现在天天穿防弹衣,已经有一个月时间了。
[网民观点]
网民认为,实名举报贪官,应予以嘉奖。应保护其本人及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他们遭到任何恐吓、威胁或危险时,都应当加重追究被举报人的民事与刑事责任,而不论是否被举报人亲为。
网民建议要想实名举报走的更远,就急需完善实名举报制度,制定类似《举报人保护法》等专门法律来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只有这样,才能调动群众实名举报的积极性,才能不至于实名举报者需要用防弹衣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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