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泰兴领导让大伙这两天少放点孔明灯!!
连日来,市供电公司联合市安监、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突击对城区及周边乡镇孔明灯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没收孔明灯5000余只。我市各地在元宵节前后一直有玩灯、赏灯、放孔明灯的习俗,尤其农历正月十三以后, 燃放“孔明灯”活动开始逐渐频繁,严重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极易造成电线短路,引发大面积停电事故。为此,市供电、安监、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提前介入,在春节前后对孔明灯生产、销售点进行集中检查,严禁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并对市民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进行劝阻。
为确保防“孔明灯”专项治理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市供电公司要求各供电所在乡镇村居、 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张贴、发放《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和《友情提醒》,利用宣传车和村居广播进行宣传,讲解燃放孔明灯带来的严重安全隐患,呼吁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还制定详细应急预案,增加抢修人员,成立护线巡查突击队,加大对管辖区内的高、低压线路、设备的巡查力度,确保一旦发生危及安全情况,能快速有效安全处置。
附: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部分区域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在我市部分区域禁止燃放“孔明灯”。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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