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饮 发表于 2015-3-12 15:23:54

中考加分和照顾录取方案公布 军人和烈士子女可享按比例加分

记者11日从泰州市教育局获悉,《2015年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办法》出台。今年参加中考的学生,主要有三类人群可获得加分。
三类对象可享加分
    据了解,符合今年中考加分政策的加分对象共为三类。分别是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港澳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一至四级残疾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其中,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港澳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招生时加10分投档。
    一至四级残疾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招生时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招生时加10分投档。
    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则在中考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比例加分投档。最高10%,最低2%。
照顾对象可选择高中就读
    据了解,今年我市继续放宽了照顾对象的就读范围,部分照顾对象可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就读高中。
    这部分对象主要包括: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驻海岛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他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到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就读。
    需要提醒的是,军人子女有其他优惠加分(包括录取指标生志愿时的指标生加分)或者降分条件的,取优待分值最高分进行优待,不再累计算。录取五年制高职、中职时也按相应比例加分优待。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两项及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以其加分最多的一项计分,不累计加分。
    4月10日前,各类加分对象需填写《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录取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中考加分和照顾录取方案公布 军人和烈士子女可享按比例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