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 发表于 2015-3-14 16:12:54

男子醉酒次日死亡 同桌14人被判担责

   曹某在工友的宴席上,与工友喝了11瓶白酒后,次日死亡。曹某家人起诉同桌工友索赔54万余元。法院认为,同桌工友无过错但应分担民事责任,判处这14人:请客的补偿5000元,最后离席的补偿2500元,离席较早的补偿1500元,没喝酒的补偿500元。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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