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民政:出台廉政勤政约谈制度
中国江苏网讯 为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近日,泰兴市民政系统出台《廉政勤政约谈制度(试行)》,着力做到“四清”。 泰兴市民政局副局长许光明介绍,约谈责任“清”。《制度》明确,按照局领导班子分工,约谈采取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约谈的办法进行。受局主要领导委托或指派,局纪委可以直接约谈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约谈对象“清”。单位或个人在思想作风、执行制度、工作落实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所列18条具体情形时,将适时与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当事人进行约谈。约谈方式“清”。约谈原则上应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对情况较为复杂的,应有两名以上同志负责谈心;对普遍性问题,可采取集体谈心的方式进行。约谈账册“清”。约谈人要认真记录好约谈基本情况,填写《廉政勤政约谈情况登记表》。要求约谈对象于5日内向约谈人反馈书面整改材料,并经约谈人签字认可后连同《登记表》一起交局监察室统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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