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大事啦!泰州一女子死亡15年后突然复活,真人真事!
她失踪15年,杳无音信。第二任丈夫常某苦寻多年后无果,传言加上迷信,常某以为她已经死了,并向法院申请宣判失踪,同时为她注销了户口。谁知道,2015年3月初,她突然出现了。“死亡”15年后,她突然出现
今年3月10日上午,家住在忠南村的高某在女儿缪某的陪同下来到海陵区城南派出所查询其户口所在。
“刚看到她时我也吓了一跳,她不是死了十几年了吗?”城南派出所民警夏春生告诉小编。据介绍,2005年,全市大范围进行二代身份证换证,时任忠南村社区民警的夏春生要对辖区内的所有居民进行走访登记,“其他人员几乎都已经登记完毕,唯独这一户总是没人在”夏春生告诉小编,他多次到高某家去询问,但总是没有任何答案。
“走访了不下十次,终于找到了高某的丈夫常某”夏春生说。经了解,原来几年前,常某和高某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因为感觉生活无望,高某收拾行李后就离家出走了,而丈夫常某也一直在寻找,但均杳无音信,高某也生死不明。
“2005年身份证换代时,高某已经‘失踪’了5年了”夏春生告诉小编,当时因为这事也流言四起:有说被拐跑的、有说自己溜掉的,“但是大多数还是说高某已经死亡的”夏春生说,时间久了,村干部和隔壁邻居也都默认高某已经死亡的“事实”。
人还好好的,她咋就被“死亡”了?
活生生的人就站在跟前,她咋就被死亡了?
夏春生告诉小编,因为要补齐二代身份证相关信息,当年他也曾通过部、省等各种平台查询了高某的下落,但都没有查到什么实质性的内容。“高某的最后一次登记信息只能在忠南村查询到。”
经过仔细询问才知道,原来高某属于二婚。“1993年1月,高某就已经与姜堰顾高镇缪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城南派出所相关民警告诉小编,由于当时民政部门的信息采集系统尚不完善,当年已经四十多岁的高某听闻泰州城区的生活优于乡镇,遂又于同年3月与泰州海陵户口的常某登记结婚,“领完证后,她的户口也随夫迁到了海陵区”
但出乎意料的是,结婚不到一年,因为生活条件与想象中的差距太大,再加之缪某又找到了她,就这样,她在没有告知任何人的情况下又回到了顾高,并与常某断绝了一切往来。
而常某苦寻数年无果,于2012年向法院申请要求宣判高巧珍失踪,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并宣判高巧珍为失踪人口,于2013年注销户口。
10年前的社区民警再出马,“死亡档案”被激活
据介绍,近年来,由于年纪越来越大、身体状况也跟不上社区工作,夏春生早已调离了社区岗位。
“但如果是让新警来重新办理,这中间的工作量肯定很大,而且效率也肯定会低”相关民警表示,考虑到为高某行方便的情况,夏春生主动请缨披挂上阵。
“养老保险是其次,没了户口身份,高某死后连尸体也没办法火化”夏春生说,没有身份证,生活、出行都不方便。
得知情况后,夏春生立即通过档案员的调阅,终于找到了高某1991年的户口底册,同时,也找到了2013年常某为其注销户口的材料。“查档案的工作还好说,主要是走访时比较为难”夏春生说,要想恢复身份,必须要结合档案和真实的走访情况,“刚开始几乎每次都会碰一鼻子灰,哪个人愿意你再来询问已经死亡的人的事情?”经过不懈努力,夏春生终于将所有情况都摸清,并未高某受理了恢复户口的请求并上报分局审批。
在夏春生的帮助下,4月28日上午,高某的“死亡档案”被激活,正式领取了新的户口簿。“谢谢你们,多亏了老夏,才能让我有了户口。”高某激动地说。
民警小讲堂:什么人可被宣告“死亡”
城南派出所户籍民警告诉小编,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此外,按照法律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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