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城 发表于 2015-5-13 23:34:31

苏州石油原财务主任获刑二十年

昨天,南京鼓楼法院对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中石化江苏苏州石油分公司原财务核算部主任孙建明,被法院认定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十八万元。孙建明自2005年以来,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23万余元、收受他人贿赂35万余元.并利用监管下属单位账外账户资金的便利,挪用公款1.8亿余元供他人营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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