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纪委打字员6年共挪用公款279万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6年共挪用廉政账户内公款近300万元,用于个人购买股票、彩票和挥霍等。今天,扬子晚报记者从亭湖区法院判决书获悉,陈飚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责令其退出未退赃款224万余元,发还给被害单位。 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打字员! 老家在黄桥 发表于 2015-5-16 12: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打字员!
笑到最后的才是最灿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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