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伪装“果粒橙”卖出 两超市管理员获刑
相城区某大型超市休闲酒饮科科长饶某与个体工商户张某勾结,将超市的“飞天茅台”白酒伪装成“果粒橙”饮料卖出。超市发现后,负责追赃的安管科经理刘某居然也心怀不轨,将张某归还超市的一部分钱私吞。日前,相城法院判处饶某、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2012年10月,饶某应聘到相城区某大型超市工作,任休闲酒饮科科长,负责科内人员和商品的管理。张某是一名个体工商户,因为经常去饶某所在的超市进货,一来二去,二人熟悉了。饶某每天看着超市货架上标价1480元的昂贵白酒,便动了把酒偷出去卖点钱的歹念。2013年5月,饶某打电话问张某肯不肯收“超低价白酒”。张某同意后,饶某开始计划怎么把茅台酒好好“包装”一下,便于运出。
说干就干,在之后的四个月里,饶某先后三次将该超市精品仓库内价值79800元的76瓶飞天茅台酒用果粒橙的纸箱重新包装后,与张某一起运到超市收银台,以果粒橙的价格付费后运出超市。当收银员要求开箱检查时,饶某大手一挥,声称不需检查。收银员听上级领导发话了,便立即放行。之后,张某按每瓶茅台酒500元的价格,向饶某支付价款。
前年10月,超市在盘点仓库时发现了问题,饶某的不法行为终于露出马脚。时任安管科经理的刘某得知真相后,向店长汇报了情况。经协商,饶某同意退赔超市60000元,张某同意退赔68000元及27瓶茅台酒。谁知道,负责为超市追回损失的刘某居然也心怀不轨,他竟然将张某归还超市的35000元据为己有,还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一边向饶某、张某索赔,一边向店长打哈哈,说“自己还垫付了一部分钱呢”。最终,张某无奈报警,刘某遮遮掩掩的诡计也露了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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