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老实 发表于 2015-5-18 07:29:21

捡到苹果5S 向失主索要700元

 “捡了iPhone手机用不了,就发短信敲诈我,要我用支付宝打款700元。”昨日,网友“71-小奕”一则微博引发网友关注。在遭到失主网上声讨后,拾者最终将手机放入南湖一超市的储物柜内。昨日下午,记者陪同博主秦女士在南湖一超市内,取回了秦女士的手机。

  买菜时听音乐 弄丢了手机

  秦女士介绍,上月31日上午10时20分许,她陪母亲到武昌武泰闸菜市场买菜。其间,秦女士抱着三岁多的外甥,将一部iPhone5S手机放在自己胸前口袋里,一路上她插着耳机听音乐。突然,耳机里声音没了,她下意识地摸了下口袋发现,口袋里面的手机不见了。

  随后,秦女士找了一圈没找到手机,用另一部手机拨打丢失手机号码,但一直无人接听。看到菜市场人很多,找到手机的希望渺茫,秦女士只好回了家。

  回家后,秦女士用电脑对丢失的手机定位,发现该手机没关机,但被带到武昌中央花园小区附近,她立马报了警。遗憾的是,当日下午5时53分,秦女士再次拨打丢失的手机时,发现手机已关机。

  丢了手机,秦女士很不开心,唯一的希望是拾者主动归还。前晚9时32分,秦女士突然收到了一条短信,但短信内容让她很气愤。一个尾号为“7179”的手机发来信息:“我捡到了你的手机,金色5S黑灰外壳,你开个价吧。”

  “你想要多少?”秦女士回了一条短信,对方回复称“支付宝700”。秦女士表示,能否当面给钱要回手机,对方表示不会见面。

  失主发微博声讨后 对方将手机放在超市储物柜内

  “这不是在敲诈吗?”秦女士认为,手机是自己的,对方捡到了迟迟不归还,因为机主锁定了手机,对方感觉用不了也卖不出去,就想找机主要钱,有些过分。当晚和昨日上午,秦女士在微博和论坛上吐槽,并公布了对方索钱的短信。

  昨日上午10时许,秦女士告诉记者,她通过支付宝得知拾到手机者为陈某。或许感到了压力,对方称将通知其领手机的地点。记者随后拨通尾号为7179电话,陈某接听了,并误以为记者是秦女士的朋友,连称“你自己看手机短信”。

  11时29分,尾号“7179”的手机再次发来短信,“中商05柜21箱,要服务台帮你开,早点去。”11时45分许,在本报记者和一名朋友的陪同下,秦女士来到中商平价南湖店,跟前台人员说明情况并登记身份证信息后,在05柜21箱,秦女士取回了丢失两天的iPhone5S手机。

  拿回手机很顺利,对方并没有再提要钱的事。但随后不久,秦女士的朋友还是往对方提供的支付宝账号中打了200元钱。昨日下午,秦女士告诉记者,将钱打入对方账号后,她还发了短信告知了一声,但对方并没回复。“可能是害怕警方介入吧。但手机找回来了,还是给点辛苦费吧。”秦女士说。

  律师

  拾遗者索好处费不违法

  拒不归还涉嫌非法侵占

  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丁爱辉律师称,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拾遗该不该给“好处费”作出明确规定。因此,拾遗者主动索取好处费的做法并不违法,因索要金额低于手机原价,更不存在涉嫌敲诈。该不该要“好处费”完全出于个人意愿。

  他表示,索要“好处费”并不违法,但若拒不归还则涉嫌非法侵占。从道德上来讲,拾遗者应该主动将失物归还原主。从法律上来讲,索要“好处费”是不受法律支持的,公民拾得他人财物,应当归还。在找不到失主的情况下,应上缴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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