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高校招生意见”公布 取消品德加分
昨天,江苏公布《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高考时间为6月7、8、9日。和去年相比,招生政策有重要变化。在加分照顾政策中,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加10分的政策,增加“见义勇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这一照顾政策。另一个重要变化是“自主招生”单设志愿栏,高招专家分析,这一变化意味着首次允许考生高考分数高,可放弃“自主招生”。考试模式不变,仍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
★8大变化:
>>取消“思想品德重大突出事迹加分”
>>取消“小语种”考生照顾投档
>>调整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特指“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明确“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优录”。
>>自主招生等设“志愿填报专栏”。今年江苏新增了省属11所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重点高校面向农村贫困学生的招生计划,在去年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基础上,新增高校专项计划。因此,在志愿填报时,专门设立了“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栏,供获得上述招生类型填报志愿资格的考生,以及报考上海纽约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的考生填报相关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29日。考生若同时获得同一所院校两种以上类型资格或者同一类型获得两所以上院校资格的,只能选择一种填报。
>>体育类考生男女一条线投档。从2015年起,体育类专业招生不再按男、女生分开划线,分别投档,调整为男女生统一划线,统一投档。
>>明年起,声乐、器乐分开公布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
>>注册入学考生可申请6个“院校+专业”。由原来考生 “可同时申请两所院校、每校各6个专业”,调整为“可同时申请6个‘院校+专业’志愿”,其他办法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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