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吉儿 发表于 2015-6-10 23:16:22

男子无证驾车撞人“抛尸”致被害人溺亡

内容摘要:    近日,东光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撞人后误以为被害人死亡,将被害人扔入河中致其溺亡的刑事案件。    3月21日晚上7时左右,犯罪嫌疑人王某无证驾驶一辆黑色汽车沿104国道去泊头市参加宴会。行驶到东光县李卜吉村附近时,撞上了行...

    近日,东光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撞人后误以为被害人死亡,将被害人扔入河中致其溺亡的刑事案件。
    3月21日晚上7时左右,犯罪嫌疑人王某无证驾驶一辆黑色汽车沿104国道去泊头市参加宴会。行驶到东光县李卜吉村附近时,撞上了行人陈某。王某下车查看后,误以为陈某已经死亡,为了掩盖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便将陈某扔入路边的河中。后经法医鉴定,陈某系溺亡。
    4月28日,东光县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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