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泰兴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建设“法治质监”为目标,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增强法治理念,强化法制审查作用,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和法制教育,有效地维护了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平、公正,连续多年被市政府表彰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11人次荣获省、市质监局和泰兴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表彰。 建章立制规范行政行为。始终坚持贯彻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长远、管根本的工作理念,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学习外系统和兄弟市局的先进经验,听取省市局和市政府法制办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制度》及6项配套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考评制度》、《法制培训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审理实施细则》、《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关于全面加强技术机构法制工作的意见》、《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及相关行政指导文书》、《行政指导一般程序规定》、《行政指导监督规定》、《行政指导评估制度》、《关于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试行意见》、《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会议规则》等59项规范行政行为的制度体系,并不断随着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上级精神的变化适时进行修订增补,为法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审查关键规范行政行为。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制发规范性文件,遵循业务部门起草、法制机构审核、公开听证、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局长签发、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核的严格程序,以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贯彻行政处罚“三级”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坚持“查审分离、审处分离”,实行案件预审、初审、案审三级审理,做到承办机构、案审办、案审委三级把关。三是加大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结合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的全面运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核、批准、决定和告知。加强行政许可案卷的制作和管理,做到“四统一”。即统一行政许可文书格式和制作要求,统一行政许可印章的使用,统一许可案卷制作标准,统一案卷评查细则。 严把“八关”规范行政行为。一把管辖关。查所办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二把主体认定关。违法主体认定是否正确。三把办案程序关。严格审查证据的提取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四把事实和证据关。从证据和事实的关联性入手,审查全案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各个证据之间是否相互印证,是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五把文书规范关。审查文书填写是否规范、合法。六把适用法律关。案件的办理不但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符合法定程序,还要符合法律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七把自由裁量关。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分析,审核所提处罚意见是否合理、公正。八把涉刑移送关,审查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初审后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办案单位和人员,要求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