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生活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查看: 6503|回复: 0
收起左侧

失地保险相关注意事项及省政府公布的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解读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11-5 23: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
关于苏政发【2020】44号的细节解读:
1、此件于2020年5月19日起公开发布,本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本标准公布实施期间已有的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须按此标准及时补齐差价;
2、全省‘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土地补偿费是按土地数量去补偿(按亩),安置补助费是按失地人口数量去补助(按人数),区片综合地价里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也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
3、全省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三类低于按照每亩23500元,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按照每人23500元;
4、各市、县(市、区)要严格执行新规,按照新规规定的征地范围、征地程序、征地补偿标准,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这里重点提一下和被征地农民的失地保险相关的《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93令》相关重要内容:
①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按期交地;
②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当将不少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用于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和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
③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主要包括安置补助费及其增值收益和市、县(市)人民政府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安排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④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界限,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下列三个年龄段:16周岁以下(未成年年龄段);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劳动年龄段);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 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的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在企业就业的,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者自由择业(灵活就业)的,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协调、裁决争议的具体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泰兴生活网所使用的文章、图片及音乐属于相关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敬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微信311951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泰兴生活网微信公众号
泰兴生活资讯服务平台,招聘求职、房屋租售、家政服务、二手闲置等信息发布!

QQ|挪车码|手机版|经营性ICP:苏B2-20120344|泰兴生活网 ( 苏ICP备19030850号-1 )|苏公安网络备案:32128302001100 @泰兴生活网版权所有

GMT+8, 2025-11-17 21:40 , Processed in 0.107522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