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失独老人争夺儿女冷冻胚胎 法院驳回诉求
宜兴一对双独年轻夫妻不幸发生车祸身亡,由于未曾生育,小两口生前做试管婴儿在南京鼓楼医院留下的冷冻胚胎,就成了双方父母唯一的希望。为了争夺冷冻胚胎保留香火,双方老人最终对簿公堂,拒绝交出胚胎的南京鼓楼医院被追加为第三人。这一告,将胚胎归属权这一法律难题,交给了法院。需要指出的是,从原告(男方父母)的诉讼目的分析,其主要是为从医院取得儿子儿媳留下的冷冻胚胎,之所以告亲家,某种程度上只是一种诉讼策略,在律师看来,这么告比直接告医院的胜算要大。
昨天下午,全国首例试管婴儿冷冻胚胎继承纠纷案在宜兴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施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受精胚胎具有发展为生命的潜能,是含有未来生命特征的特殊之物,不能像一般之物一样任意转让或继承,故其不能成为继承的标的。驳回原告沈某某、邵某某(男方父母)的诉讼请求。法院宣判后,原告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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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权隔代孕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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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虽然代孕的可能性被原告否认,但是理论上胚胎唯一的价值就是孕育生命,这个权利能否由父母之外的人行使?按规定,理论上,任何人包括其父母都无权决定其后代的生育。 法院的驳回无人道精神,就不能体会人家的痛楚,孩子的祖父母也不一定扶养不了他。即再遭不幸,社会这个大家庭还怕多了这一个保障负担对象。还号召生育三胎?????? 望大家支持沈某:邵某上诉,也希望年轻父母不要作贱自己作贱孩子,当生就生就生,有钱存胚胎没钱生下来?????这样的情况下,。就人财全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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