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电子 发表于 2015-7-18 05:33:47

宁靖盐高速建设资本金8月1日受理返还

昨天,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股权收购方案》。

收购办法摘要:


收购范围:“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认购券”,面值分别为1000元、500元、200元、100元、50元五种


返还收购办法:


有两种办法:
一种是对于不愿意参与入股的,由泰州市交投公司接受转让,通过赎买的方式收购;
另一种是对于愿意继续参与入股的,在宁靖盐公司有收益分配时按同股同利原则享受分红。
鉴于原股权证只享有收益分配权,股金不还本、不付息。但为了广大投资人的权益,确定按照认购原值的1.4倍收购股权。
处理分几个阶段:
8月1日—20日,以各市(区)和市直各部门为主,整理出这些单位的出资人姓名和出资金额,收集当时发放的认购券和登记卡。8月21日—9月5日,市交投公司对所有凭证进行审核。
9月6日—15日,由市交投公司根据清理统计结果,及时向各市(区)和市直缴款单位拨付转让部分的资金,由各市(区)和市直单位及时发放到出资人手中。
特殊情况:由现在所属行政市(区)负责收购;出现调动、退休、已去世等相关情况的,由认购时所在单位负责统计;原单位出现合并或整合的,由合并整合后的单位负责统计; 对改制、破产、倒闭的企业或单位,按照行业或系统进行扎口管理,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向市交投公司申报股权收购。基础台帐资料可以证明股权人确实出资的,但 股权凭证遗失或原持股人已经去世未进行申报的,由股权收购办公室另行明确具体程序和时间进行甄别处理。






费城 发表于 2015-7-18 09:34:25

按银行利率算也不止1:1.4吧

沼泽丸子 发表于 2015-7-25 10:18:08

河失的到哪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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