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城管 发表于 2015-7-20 05:37:30

泰兴两动迁户房屋被司法强制拆除

(记者李鑫)7月16日下午,市人民法院牵头,在市城建办、住建、公安、城管等部门以及济川街道配合下,对三营社区原后营二组东润路南延及周边地块被动迁户耿某父女两人的房屋进行了司法强制拆除。   据了解,因市政道路以及周边民生工程建设需要,2010年11月,我市经合法程序征用该地块为国有土地,启动了该地块及周边房屋动迁工程。截至2013年,仅剩耿某父女两户未签约腾房。项目部工作人员反复上门做工作,但耿某父女漫天要价,拒不履行签约。2013年7月,市国土局依法对耿某父女作出了《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并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2014年1月法院立案执行,法院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依然被耿某父女拒绝。2015年5月,多部门对耿某父女的房屋实行强制执行拆除,但由于耿某多次作出危险举动,法院暂缓执行。相关部门再次上门沟通,耿某父女依旧不予理睬。7月16日下午6点,法院执行局将耿某父女带离现场,在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执法人员将耿某父女两人家中的物品强制搬移至指定地点,对两栋房屋进行司法强制拆除。  周某的房屋被司法强制拆除后,相关部门提供了幸福家园和五里墩花园的过渡用房,让耿某父女两家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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