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一已婚女微信约*,失身又破财
7月3日凌晨4点,Z女士来到泰兴市公安局济川派出所报案称,她今年6月初通过微信结识了男子黄某。黄某自称是泰州高港人,在省泰兴中学附近的一家银行工作。7月2日晚上9点,黄某通过微信提出开房约会,并承诺事后给她1000元。当天晚上10点多,二人来到泰兴城区一快捷酒店约会,并发生了关系。第二天凌晨3点半,Z女士醒来时发现,黄某已经不见了,而她放在床头柜上价值6000元的黄金首饰、300元现金和手机等随身物品都不翼而飞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根据Z女士提供黄某的微信号,立刻找到了绑定的手机号码。经调阅大量的视频资料和多方走访调查后,民警确认黄某就是盗窃嫌疑人,随即展开布控。7月13日下午,民警在泰兴城区一小区内将黄某抓获。
黄某今年27岁,家住泰兴市河失镇,曾因盗窃被处罚过,没有正当工作。黄某认为,己婚妇女经济条件比未婚女子好,而且防范意识薄弱,便萌生了利用“微信”和“陌陌”等聊天工具约会已婚女网友,趁隙行窃的念头。
据黄某交代,对Z女士下手成功后,他还用同样的方法,盗窃了另一名女子的苹果手机和部分现金。两名受害人均为已婚妇女。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转自“微泰兴”)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