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红梅 发表于 2015-12-29 22:25:35

医保卡药店消费监管力度不够

我的父亲在镇上厂里辛苦上班,1月14号早上父亲发现社保卡丢了,平常连感冒药都舍不得刷的父亲慌了神,他打电话联系我,我15号联系上社保局,卡已经被人在下午3点27分在黄桥隆泰大药房分店刷去157块钱,3点40分在泰兴一树三店被刷去537块钱,我工作忙,没有追究这件事情,今天我与先生到药店里查问,想调取录像,隆泰十来个工作人员与一名曹国五区长围着我与先生吼叫,我们只有对吼着,我先生请区长解决问题,他要我先生赔偿他损失,因为他已经下班了,工作人员声称要我们去找一树药店,100多块钱不算事,让我们去找500多块钱,称拿别人卡刷东西不需要核对是否为本人,后来我们报警,民警态度很好,但声称这件事情他们只能协调,民警要求这位区长打电话像上级反应,这位区长支支吾吾,最后打电话区长的上级说我们为什么赔钱,有什么好赔的。我们没办法只能离开了,可是这都是父亲的血汗钱,并且获得最起码的道歉是我们应收到的,后来去了一树药店,虽然没有吵起来,大家说话都很客气,可是他们无法出示超过限额的身份证明,我们看到消费明细,他们还送了一个维C给那人,同样无法提供录像,并问我想干嘛,同样说只认卡不认人,请教大家,我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拜托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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