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子陵 发表于 2016-3-15 08:07:29

泰兴法院宣判一案件 盗伐林木被判刑



3月12日下午,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了一起盗伐林木案,判处五人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  2013年12月,滨江派出所接到顾阚村村民报警,被告人樊某伙同戴某、叶某,受被告人黄某、刘某之邀,私自砍伐13棵白杨树。  由于案情事实清楚,5名被告人均认罪。记者了解到,这5名被告人年龄最大的76岁,文化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五名被告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至1200元不等。  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杨茜提醒,每砍伐一棵树木,都会对环境造成影响,滥砍滥伐树木会受到刑事处罚,砍伐自己栽种的树木也应当经过林业部门批准。目前正值植树节期间,希望大家在植树造林的同时,谨记不要滥砍滥伐树木。  【新闻链接】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树木立案起点为2立方米到5立方米,或者幼株100至200棵;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树木的立案起点是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株500到1000棵;滥伐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株2500棵以上为重大案件。以上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单处或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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