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约有自由 彩礼不退结亲变结仇
本帖最后由 Haijunmaomao 于 2017-3-31 10:09 编辑初春的阳光温暖,是人们举行婚礼的好时候。但也不乏一些情侣有缘无分甚至反目成仇。春节过后仅仅两个月,泰兴市拘留所就收拘了多名因婚恋彩礼(聘礼)纠纷引起诉讼、最终被司法拘留的人员。真可谓“爱情甜蜜而美好,金钱来往不计较;一旦分手要算账,情侣对簿上公堂。”
叶某某,女,45岁,泰兴本地人,因债务纠纷被司法拘留入所。入所后,叶某某非常气愤,情绪激动,经过管教安抚后,冷静下来诉说经过:其女儿鞠某和男友华某相恋多年,男方华某家支付十几万元人民币给女方作彩礼。当时,两个小情侣因均无固定工作,商议后决定取出彩礼投资服装店,两人共同经营。谁知道开店一年多,不但没有盈利反而亏损了。同时,两人也在经营中产生了摩擦,影响了感情,最后导致分手。两情相悦时什么都不计较,一旦分手,男方就要求女方退回彩礼。女方认为钱都已经在共同经营中亏损掉了,根本没拿到手,不能退。两家多次吵闹,最终对簿公堂。因男方持有转账记录,而女方却无法证明彩礼已全数拿来投资开店,所以法院最终判定女方退还彩礼。叶某某因方方面面的原因而无法退还彩礼,于是,被司法拘留。
徐某,女,27岁,泰兴本地人,2014年经人介绍给吕某为女友,双方相亲后均比较满意,按照习俗,男方支付给女方十万元作为聘礼。之后徐某与吕某在市区租房同居,筹办婚礼、买房、工作等事宜。谁知同居期间二人产生矛盾,并升级为动手打架,矛盾不可调和,导致徐某反悔,要求解除婚约。吕某则要求徐某退回所收彩礼。徐某以在市区租房共同生活期间的开销为由,只愿退出六万五千元,吕某不答应,告至法院,后因徐某不执行法院裁决被司法拘留。最终徐某家人凑齐三万元交到法院,法院予以提前解除拘留。
由此提醒未婚青年男女:婚恋虽倡导自由,但在经济上最好还是要谨慎、要分清;一旦产生纠纷,一定要有理有据、依法解决,千万不能等到吃了官司再退钱。
(姚燕君,戴昊坤)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