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中的承诺 发表于 2020-6-27 20:39:41

小区年入超百万,业主有权知道收支明细吗?他们死磕两年赢了两场官司!可是…

小区的电梯广告、公共停车位的停车费等收入属于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这些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业主当然也有知情权。

不过,南京江宁区江南青年城小区的业主近日却向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反映:他们为了查看小区公共收益的详细账目,前后两次起诉,并且都胜诉了,然而直到现在,他们也没能看到明细。到底什么情况?
小区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业主起诉业委会
南京江南青年城是一个老小区,住户有1800多家。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小区每年的公共收益超过100万元,但绿化、卫生情况却不太理想。虽然业委会定期在公告栏张贴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但数字很笼统,“一张A4纸大小,有的时候可能会有一张半到两张,它是没有一个具体的明细。”李先生告诉记者。

李先生还表示,他们多次发现收支情况有出入并去咨询,但业委会却不予回应。
2018年初,另一个业主刘先生以知情权为由,起诉了小区业委会,要求公布小区公共收益的财务账簿,以及相应的原始凭证。

胜诉后仍看不到收支明细业主再次起诉
当年4月,南京江宁区法院判决刘先生胜诉。不料,刘先生却在业委会那里碰了钉子――对方不愿意执行。刘先生随后向江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仍然没有看到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明细。法院执行局法官告诉记者,当时他和业委会约刘先生到场查阅公共收益的账簿,但是刘先生爽约了。

“我们通知的是9点钟来看,而且约定了地点,刘先生最后看的时候说来不了了,最后我们就按照结案处理了。”南京江宁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尹之荣表示。

对此,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执行局法官只允许他查阅账簿,却不允许他对账簿明细拍照、复印,不符合法院的判决结果,没有充分保障他的知情权,因此他拒绝到场。为此,刘先生向江宁区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经过审理,法院支持了刘先生的意见,撤销了执行局的结案决定,要求执行局重新启动执行程序。2019年,小区39名业主又起诉了业委会,要求查看小区公共收益的明细和原始票据,以及业委会的会议纪要和工作经费明细。

今年3月,法院又一次判决业主胜诉,要求业委会在小区公告栏公示上述材料,并允许业主查阅、复印、拍照。可业主找到业委会主任要求执行,再一次碰了钉子。
在业主们提供的一段视频中,江南青年城业委会主任于永平表示自己还没收到判决书,让业主申请强制执行。

“讲老实话,不给他看是斗气。”于永平告诉记者,“他讲我们贪污公共收益哎!”

业委会不愿公示收支票据业主已申请强制执行于主任告诉记者,争吵过后,他决定还是执行法院的判决,便在公告栏公示了部分材料。但原始票据没有贴出来,“作为业主委员会来讲,政府没有强制要求。”于主任说。对此业主们认为,业委会实质上没有完全履行法院判决,于是向江宁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案在今年4月份进入了强制执行程序。

法院执行局法官表示,由于前后两次判决中,业主的诉求基本一致,他们已经将两次判决合并执行。目前,执行局已经要求江南青年城业委会准备好相关材料,将在近期通知业主前去查阅。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业主对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但业主的知情权如何保障?知情到什么地步?《条例》没有详细的规定。
应该说,南京市江宁区法院的判决,对保障小区业主的知情权,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怎么公开?公开哪些东西?业主能不能拍照、复印、查阅?都在判决里做了明确。这一判决能否执行到位?我们拭目以待!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张清 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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