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今天是芙蓉商场火灾事故十八周年纪念日
危难时刻显身手——江苏泰兴‘6-30’大火扑救记实2002年6月30日,又是一个星期天。凌晨,江苏泰兴市城区的大部分市民还在睡梦中,突然急促的警笛声划过,宁静被打破。
当日凌晨,泰兴市芙蓉商场一楼东南侧出现阵阵浓烟,并有少量明火出现,至早晨7时30分左右,大火从浓烟中冲出,商场里不时传出比爆竹还响的爆炸声,黑黑的浓烟直上云霄。
“着火了!快救火!”住在商场周围的几个居民尖叫了起来,不少群众纷纷拨打了119火警电话。
泰兴市芙蓉商场是泰兴市果品食杂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单位。该商场为4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体及附房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目前一层设有阳光超市、家电销售部,二层为家具销售部,三层为自行车仓库,四层为办公用房。
6月30日7时31分36秒(119电脑记录时间),泰兴消防大队接到报警,迅速调集3辆消防车(东风泡沫水罐车、康明斯水罐车、黄河水罐车各一辆),14名消防官兵赶赴着火现场。7时40分,到达着火现场。因火势太猛,现场大队指挥员向泰州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报告情况,请求增援。
7时57分,泰州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迅速调集市区3个中队及姜堰、靖江消防大队11辆消防车、90名消防队员赶赴现场进行增援。
8时18分左右,黄桥、开发区专职消防2辆消防车、11名队员到场增援,由于火场周围没有可利用水源,只能用水务局门前的消火栓进行运水,向泰兴大队黄河水罐车供水。
8时30分,市区3个中队及靖江、姜堰大队相继到场,现场指挥部迅速成立。
市委副书记张文国,市委常委、副市长吕振霖,市政府副秘书长丁海宝,市公安局局长秦剑平、副局长曹伯平,市消防支队政委耿卫国、副支队长唐保荣等以及泰兴市党政主要领导在得到消息后分别赶赴着火现场。
消防官兵个个奋勇争先,不顾个人安危。年轻战士田小平在扑救过程中被窗玻璃划伤手、脚,领导叫他暂退后休息一下,以免感染伤口,可他回到消防车上稍作处理后,又继续投入战斗。经过全体官兵的奋力扑救,9时30分左右,大火被控制,10时,大火被全部扑灭。
下午1时30分,泰兴市召开紧急会议。由该市主要领导及公安、武警、供电、工商、税务、物价、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上,成立了由泰兴市市长曹苏民为组长的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分成事故现场勘察组、火灾核损组和外围调查组,责任到人;抓紧调查,尽快弄清火灾原因及造成的损失;做好善后安抚工作。泰兴市政府还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据了解,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2000平方米,芙蓉商场一二层建筑局部烧损,内存物品基本烧毁,二层以上建筑及物品得到有效保护,三层自行车仓库和四层办公室内没有造成损失,火灾中也没有人员伤亡
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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