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薇薇 发表于 2020-7-4 08:46:48

求助;希望政府出面协调。

从2020来6月初,我陆续收到融和置业泰兴玉园收房通知,在接收房屋过程当中,我发现诸多问题,并多次主动找开发商进行协调,至今协调未果,在多次独立维权发现以下问题:
一、储藏室;二、住宅内墙体未砌筑;
事实与理由:
一、储藏室;根据关于地下储藏室(有产权)的合同约定,第二条可以停放家用轿车类车辆,但在接受过程中,发现面积严重不符,相差巨大,多次交涉未果。
二、经房产部门备案的销售合同中住宅图纸明确标注的墙体,在实际现场均未砌筑,开发商未按合同执行,存在偷工减料、工程未完工、未达交付条件、强行交付行为。
诉求:
一、储藏室合同中明确了使用面积,使用面积和实际测量的面积差比较大(已超3%),比合同约定的更小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出卖人双倍返还由买受人。现为使协调能顺利进行,我主张两种方案:1.出示有盖章的公摊面积的文件 ,经济补偿相应少的面积及其他损失。2.退储藏室,该部分房款如有银行贷款利息由开发商承担。
二,严格按照合同图纸执行,砌筑隔墙,达到交付条件;协商统一未砌筑墙体材料及人工的每立方工程量价格,按实际价值补偿。
三、如已通过规划变更审批,出具规划变更后方案及各项经济指标、规划测量成果报告;

以上是我的诉求,在这期间我去了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叫我起诉,我一个老百姓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为悍卫国家法律权威、维护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专业及公正、保护我们弱者公民的合法权益,请求政府出面协调解决。
http://magimg.0523shw.com/pic/20200704/1593823444573915_774.jpg?watermark/1/image/aHR0cDovL21hZ2ltZy4wNTIzc2h3LmNvbS9waWMvMjAyMDAzMjYvcWlfbml1XzE1ODUyMDY2MDAyODRfMThfMzE0XzMzLnBuZw==/dissolve/50/gravity/SouthEast/dx/20/dy/20
过道太窄,电瓶车放不进。
http://magimg.0523shw.com/video/20200704/1593823511331220_85.mp4
http://magimg.0523shw.com/video/20200704/1593823531807194_986.mp4
安全存在隐患。

猫的树 发表于 2020-7-4 10:59:54

题主说的是事实,问题大呢,没有规划的储藏室怎么还有产权的?也请政府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http://app.0523shw.com/public/emotion/face_022.pnghttp://app.0523shw.com/public/emotion/face_022.png

取个响亮的名字 发表于 2020-7-4 08:50:57

我们小区的储藏室过道也是很窄,车子根本推不进去充电。而且一下午,地上到处都是水

苏薇薇 发表于 2020-7-4 08:58:20

开发商说储藏室电瓶车放不进就放垃圾好了,我花钱买储藏室电瓶车放不进,放垃圾那我给开发商,钱退给我让他放垃圾。

^_^彬 发表于 2020-7-4 10:46:52

未按备案要求室内墙没砌怎么验收过关的,有待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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