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划分真正合理吗?
现在的农村土地很不合理,很多老人去世了,子女还在享受着农业补助,以及占用着农村耕地,很多十几二十岁的小孩儿,到现在也没有他们的土地,请问他们应该规划为哪一类人?是农村人呢,还是城市居民呢?是农村人呢,但他们的耜耕地在哪里?我想中国的农村土地应该要重新划分,去世的老人户口取消的那一年,那他的土地就应该重新收回,直接补充给新出生的人口,有的老人在刚刚划分土地那一年就去世了,他们的子女一直享受着农业补助和占用着农村耕地到现在,而且新出生的人口到现在耕地都没有,我个人感觉这很不合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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