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中的承诺 发表于 2021-2-24 17:19:58

泰兴市2020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土地补偿安置依据及标准:
《泰兴市贯彻实施<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泰政发61 号)、《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 号)
土地补偿费标准:35.25 万元/公顷 、建设用地:70.5 万元/公顷、未利用地:49.35 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2.35 万元/人青苗补偿费标准:1.35 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泰政发59 号”规定的补偿标准对征地所涉及的附着物的产权人进行补偿。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泰兴市2020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