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楼”让12年老员工回去种田(后续)
1. 5月底被告知年龄到了,可以回家种田了。
2. 其公司周主任告知,放假一个星期,照常发工资。随后补辞职报告。
3.工资发放到五月底,因劳动纠纷一直未处理好,在6.21日收到其单位18号盖章的解除劳动通知。
4.因年龄超过50岁,劳动局不处理此事。
5.12年来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因为员工文化有限,被告知自己是勤杂工不需要交保险,如果要交需要扣工资,不交补贴800员,员工选择不交。然后拿已经交过的员工的社保回执单,改名字,伪造证明。
控诉:此事家人去店里进行调节,好几个干部对着就是说工作怎么样不好,恶语相向,试问,真的做的那么不行,可以做12年吗?百年仁和楼,一点都不仁,不和。因员工不会骑电动车,每天上下班自行车,疫情之后说得是效益不好,调动去一高门店上班,后因为星火路店需要人,被要求去星火路上班,路程每天上班1个小时,无任何怨言,后来原门店鼓楼南路3657需要搞卫生,又调动去3657上班。之后半天星火路,半天3657,每天来回。从没有违反公司安排。(这件事情不能说单位有违反法律行为,但是为难员工,一等一的。虽然未违反法律,但是毫无道德可言。完全违背仁,和,两个字)
此次事情,多发一周的工资,无其他补偿,不知道老板如何让对“仁”“和”2字的理解是什么样子的,完全颠覆泰兴人对仁和楼的印象,望此单位不要因为店越来越多,企业越来越大,忘记自己的初心。相信泰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要想长久的发展好,必须对得起自己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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