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黄桥:在没有红绿灯的丁字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该谁担???
6月28号下午5点左右,在泰州泰兴黄桥镇某一个路段的三岔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骑电动车老人当场被撞出去。辛亏老人当时带了头盔,否则可能会有生命危险。随后将老人送往医院检查,老人退部一大块肉被削外加轻微骨折,头颅轻微脑震荡,需要住院治疗观察。事后第二天老人子女去交警大队处理这件事故,相关警员告知老人子女,此交通事故应该由老人负主要责任。说是老人违反了交通规则,说人车主是正常行驶,并无过错。老人的子女肯定不会签这么无理的事故责任处理通知书(因为老人告诉其子女,他在过马路的时左右张望过,在没有车辆行驶过来的时候,才骑行过马路的)!!!当场轿车车主还口出狂言:扬言把对方撞死了就好了,让其子女回去可以奔丧之类的话语,非常狂妄。双方情绪激动三言二语后各自气呼呼的走了。(随后得知轿车车主应该托人走了后门)
然后在7月5号下午。再次通知去交警大队处理这件事情,交警大队出据事故责任书,上面写着双方同等责任。老人子女不同意交警大队这样的处理方式。拒绝了签字,交警人员对老人子女说,如果你们不同意这样的认定责任划分可以去泰州附议。
以下视频是交警大队调出来的,再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发生这样的撞车事故,责任到底该怎么划分???(从此视频还发现轿车车主在左拐弯车道,然后是开车直行的)
现在都是文明社会,国家一直再推行。文明过马路,礼让行人等文明出行。该视频可见轿车车主并没有减速的行为,也没有见其礼让行为。
小编想问,在没有设红绿灯信号的丁字路口,发生这样的碰撞事故,该怎么定责??希望大家积极发言
http://magimg.0523shw.com/video/20210708/1625716395355751687.mp4
文章不是发过了吗???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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