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编辑01 发表于 2021-12-2 13:35:42

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年审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业科(局),各幼儿园: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颁发〈江苏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的通知》(苏教基〔2004〕28号)《泰州市教育局关于颁发〈泰州市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的通知》(泰教基〔2004〕78号)等有关规定,市教育局对全市登记在册的幼儿园进行了年审,其中市实验幼儿园等51所幼儿园年审合格,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请各年审合格单位携《泰州市学前教育机构注册登记证》(正、副本)于11月30日前至教育局办理年审手续。同时,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布黄桥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第二批下放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泰政发〔2014〕7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赋予虹桥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泰政发〔2018〕58号)规定,黄桥镇、虹桥镇辖区内所有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和年审工作由该镇政府负责,相关结果于2021年12月3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需整改的单位要按照《泰州市幼儿园设置基本条件》的规定,对照年审整改通知书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迅速达到办园标准。对于连续两年年审不合格单位,市教育局将收回《泰州市学前教育机构注册登记证》。 泰兴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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