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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拍摄执法机关 执法过程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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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4-9 07:31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4-14 16: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暮光之城 于 2014-4-14 17:02 编辑

    此文转载于(段万金律师博客http://blog.sina.com.cn/dwj1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aceef750102e3u6.html
    6aceef75xbd5fd917cd65&690.jpg


    前几天,我的信箱有一封来信,不知是那个地方的,没有明说,说一天他们走在大街上,看见几个交警拦住一辆车辆检查罚款,他们看到只要是经过的大车都要进行检查,于是他们便掏出手机进行拍摄,想将整个过程拍摄下来发到网上,没想到被交警发现,强行夺过他的手机并将拍摄内容删除,说没有记者证,未经允许私自拍摄警察执法是违法的,然后才放他们走,他觉得很委屈,咨询他们这样到底违不违法?

    这在法律上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是我想复杂一点的进行回答。


         首先,公民用手机拍摄执法机关的行为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任何执法机关在执法的时候除涉及国家秘密之外,任何公民和组织均有权进行以各种方式监督,而且,如果发现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有权提出质疑,曝光,以让社会大众知晓,如果违法行为是针对自己或影响到自己利益的,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温总理说,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因此,公安局不仅不应当阻拦,而且还应敞开大门,欢迎和鼓励公民以各种方式包括拍摄的方式进行监督,这与有没有记者证等没有任何关系。


           其次,交警强行删除拍摄的内容是违法的。因为拍摄也是合法监督或鼓励方式之一,因此,交警应当予以尊重和欢迎。
    如果交警的执法是正当的和合法的,对于公民的拍摄,不应当有任何疑惑或顾虑,交警根本没有权利对拍摄的手机或相机进行检查甚至删除,这种检查和删除行为从法律上讲也是一种行政行为,但是是一种违法行政行为,针对这种违法行政行为,公民有权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这种行为违法,并公开赔礼道歉。


    我国的行政机关从法律上讲是应当接受公民监督的,而且每一个每一级的行政机关都会表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依法监督
    但是在实际中,其表现却让人觉得有些叶公好龙,这也是符合人性的,每一个人或者单位都想把自己好的地方无限的放大宣传唯恐天下不知,而对不做的不好的甚至不合法的地方都想尽量的掩盖以使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律,但是我们不能完全相信自律,他律才是最重要的,公民强有力的监督才是最重要的他律,我们的政府执法机关能不能有效地执行法律,能不能真正有效的为人民服务,真正当好我们的“仆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对他们强有力的监督,这也是目前我们能够做到的,体制上的原因过于深刻,远水解不了近渴。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运用,在我国已经展开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启蒙,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政府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而且也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监督,很多名义为公仆实则为硕鼠的人都在网友不经意间的一段视频一张照片下最后被揪出来绳之以法,比如南京某区房管局局长周久耕,这位拍照朋友的行为已经是现代意义上的合格公民,希望继续坚持下去。


          现在博客特别是微博的广泛应用,为公民进行监督提供了绝好的平台,一句简单的话、一张照片、一个短小的视频就可以发一条微博,而且瞬间就会广为传播,如果足够有意义,就会被成千上万的人转发和知晓,两会期间微博就起来很大的监督作用。


    公民,拿起手中的手机相机,为了自由民主法治的中国,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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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7-27 16:30
  • 签到天数: 7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4-14 17: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没做亏心的事怕什么?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4-14 20: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回帖是美德{:soso_e100:}
  • TA的每日心情

    2015-6-3 15:09
  • 签到天数: 9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4-15 07: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楼主,不论什么情况你一定要hold住!hold住就是胜利!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1-2-7 13:55
  • 签到天数: 19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4-15 12: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只准……不准……

    点评

    这回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4-16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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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4-9 07:31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4-4-16 16: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搜索 发表于 2014-4-15 12:20
    只准……不准……

    这回复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4-18 09:13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4-17 09: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涨知识了,下次也拍起来
    来自安卓客户端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26 17:31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4-22 06:25: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肯定做了亏心事
    来自安卓客户端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4-23 06:49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4-23 06:45: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这个要隐藏着,
    来自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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