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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随着媒体的不断报道,社会公众对收费公路的“愤怒”声讨愈演愈烈,一时间无论天南海北,群情激愤,大有将国家 “收费还贷,滚动发展”政策“彻底否认”之势。其实,如果稍加冷静分析,便可以知道,社会大众对高速公路收费存在着太多的误解。
误区之一:“高速公路应该向公众免费”
这句话近期在各类新闻媒体、网络论坛上出现的频率最高。媒体的所谓依据,就是“世界大约有14万公里的收费高速公路,其中大约有10万公里在中国境内”。为了使读者信服,一些媒体还列举了许多国家免费使用高速公路的例子。如《广州日报》就提出要全面提速“免费公路时代”。那么,这句话究竟对不对呢?
当今世界各国,没有真正免费的高速公路,有的只是收费方式的区别。当前国际上收费方式主要有两种:即显性收费和隐性收费。所谓显性收费,就是设收费站;所谓隐性收费,就是通过税收来实现。因此,“世界大约有14万公里的收费高速公路,其中大约有10万公里在中国境内”的说法是不对的,应该改成“世界上大部分采用显性收费方式的收费公路在中国”。
以世界上拥有高速公路较多的若干国家为例,美国是既征收燃油税,也有8000公里设有收费站的收费公路;日本、韩国都是既要征收燃油税,也要收取通行费,其中日本燃油税的税率为120%;其它国家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国,70%的高速公路要收费,同时要缴纳燃油税,其中法国燃油税率300%;加拿大、荷兰、比利时、丹麦等国的高速公路确实是免费,但是道路通行费已经加在人民的税金中;在一般国人眼里,德国的高速公路是免费的,但其实不然,德国对12吨以上的大卡车是要收费的,不过用的是卫星收费系统,不设立收费站,而小车虽然免费,但燃油税税率高达260%。
一些媒体,以海南为例来证明高速公路免费是可行的。殊不知海南是我国首先试行燃油税的省份,尽管路上见不到收费站,但海南的高速公路还是要收费的,司机在加油时就已经把通行费交了。据统计,1994年至2007年间,海南省燃油附加费累计征收80多亿元,年均递增15%。
当前,我国把公路分成不收费的普通公路和收费的高速公路,由政府和社会成员分别负担,体现了“谁用路,谁掏钱”的原则,促进了社会公平。
误区之二:“高速公路是暴利行业”
不少媒体称高速公路是“暴利远超房地产”,并举出了不少“例子”,如首都机场、“19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等等,《证券日报》曾评比过2009年上市公司三大暴利行业,路桥业荣登榜首,金融保险业位居次席,房地产业只能敬陪末座。《中国青年报》载文称“畸高的公路收费盘剥着民众利益,阻碍着经济发展,是时候对其进行‘清算’了”。
实际上,无论是媒体所列举的路段还是19家上市公司所拥有的路段,都是属于早期建设的高速公路。除此之外,相当一部分利润并不高,多数只能实现收支平衡甚至亏损严重,而媒体对此却视而不见。因此,他们的所谓“证据”是不全面的。
中国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是不是比较高呢?
应该承认,与某些西方国家相比,确实相对较高。但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这些国家的高速公路已经建成了几十年,建设成本早已收回,现在收费只是用于养护维修。还有一些国家,比如英国、法国等,虽然通行费很低,但是燃油税却是中国的好几倍,如果考虑到这个因素,这些国家的通行费应该和中国相差无几,谈不上中国高速公路“高收费”,更谈不上“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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