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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本月起可随到随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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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1 08:5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泰州


从本月起,公积金提取取消办理时间限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随到随取。

  

4月8日下午,市民陈金花专程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公积金提取新政的相关事宜。根据原来的规定,购房者在购房时没有或忘记提取公积金,超过六个月后无法提取。不过,从现在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受时间限制。

  

陈金花说,想什么时候取就什么时候取,这个方便了我们群众办事。

  

新政策明确: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购房合法有效凭证签发当月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兴分中心办事员李彬介绍,职工本人、配偶、直系亲属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不得超过购房的费用,另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的,提取总额与贷款的金额之和也不得超过购房费用。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对职工采用伪造合同、证件、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违规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五年内提取和申请贷款的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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