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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次闹分手 法院:感情破裂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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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11 11: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泰州

    江苏滨海县六旬男子朱某,和老伴结婚四十多年,生育了3个子女,到晚年两人却因性格不合分居,并经常发生吵打,三次闹上法院。10日,滨海县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老俩口四十多年的婚姻走到尽头。

    朱某今年65岁,1970年与同龄的潘某按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二人一直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二人生育了3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本应安享晚年的朱某和潘某,却因性格不合,常为生活琐事发生吵打,争纷不断,分居已达两年七个月。

    自2012年始,朱某两次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因潘某不同意离婚,朱某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第三次,朱某和潘某一起来到法院,朱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要求离婚,潘某则认为朱某所述的不是事实,坚决不同意离婚,双方在法院争吵不休。

    法院审理认为,朱某和潘某已共同生活了44年,并且生育了3个子女,实在不易,虽然因家庭生活等诸多原因导致相互关系不睦,但不应该到离婚的地步。法庭上多次对朱某和潘某耐心劝说,双方矛盾逐渐缓和,但考虑双方分居时间较长,感情确已破裂,依照法律规定,最终判决他们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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