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两个月时间,徐某疯狂作案18起,让人更为震惊的是,他作案的时间都是选择在大白天,是什么原因让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又是什么原因让他在大白天疯狂作案? 徐某,男,1974年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高港区胡庄镇薛垛村人。2013年10月11日,因涉嫌盗窃被泰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3年9月至10月间,被告人徐某驾驶摩托车先后至本市济川街道、黄桥镇、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等地,采取用弹弓射击钢珠,敲碎汽车玻璃的手段,盗窃作案18起,窃得现金17750元,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物品,价值34603元。 徐某年龄不大,文化程度不高,可他的案底却可以追溯到2001年。据他本人交待,当时在深圳做地毯生意,被客户合同诈骗,欠下了公司巨额债务,不甘心失败的他动起了歪念头,选择了风险大却又能赚大钱的毒品交易,结果钱没赚到,还锒铛入狱。3年后,徐某出狱了, 经朋友介绍,他到本地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当上了销售员,他努力工作,收入可观。但是,又出现了一些意外的情况。产品发给客户后,客户杳无音信,几十万元的订单没法追回,再次给了他致命的打击。 债主天天上门讨债、妻子离家出走,让徐某觉得心力交瘁,彻底丧失了东山再起的信心。为了逃避债务,他跑到湖北去打工。在一次看电视时,看到犯罪分子也是用弹弓打车窗玻璃进行盗窃,那个比较简单,这给了他启发,让他觉得发财的机会又来了。 2010年,在湖北潜江市,徐某第一次作案就被当地公安部门抓获。出狱40天,他再次采用同样的手段在湖北咸宁作案时,又被抓获。2013年5月,徐某第三次出狱,一回到家中,债主就上门讨债了,徐某无计可施,再次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出狱后,他并没有吸取教训,自我反省,而是变得更加疯狂,自己制作了一把弹弓,准备伺机作案。让人感到不解的是,徐某每次作案都是选择在大白天,而且还屡屡得手。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徐某在泰兴、黄桥、高港等地疯狂作案18起,这其中盗窃的东西有人民币,还有外币;有手机,也有电脑;有拎包,也有钱包。 疯狂作案的背后,徐某也曾担心害怕过,他也清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10月,他金盆洗手,准备出国务工,在办出入境手续时,被警察抓获。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院认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破坏性手段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在量刑上,法官认为,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归案后,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出部分赃款,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走歪门邪道,将会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