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讯,周二上午,大智慧通讯社从2012年底便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浙江省某市级国家税务局相关人士处了解到,房地产业最晚将于明年年底纳入营改增,税率目前还无法确定。   今日,有媒体报道目前财税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对房地产业进行营改增调研,房地产业营业税改缴增值税后税率很有可能为11%。财税部门和房地产商关于营改增的沟通早在2013年年底就已经开始,一些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企业已经按照不同的政策假设对收入、成本、利润等进行分析和测算。今年三四月间,万达、万科、碧桂园、中粮地产等一批房地产企业已经将自己形成的调研材料交给相关财税部门。   周二下午,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房地产业营改增首先要看范畴,是否包含建筑施工与不动产销售等环节,再看具体税率如何变化。理论上如果税负是增加的最终肯定会减少开发商利润或是转嫁的房价上,如果是减税的则恰恰相反。 上述市级国税局人员表示,对于一些年代较长的房子由于没有进项税抵扣,肯定是使税大幅上升,从而影响企业的盈利空间,对于新房子,进项税抵扣与11%税率带来的影响就不好判断其进项税与销项税变化大小了。   胡怡建强调,营改增关键要看是针对哪个环节,如果是中间服务,也就是为企业提供的不动产,虽然税负提高但相应的下游抵扣增加则影响大不,如果是提供给终端消费者的不动产则没有进项税抵扣,本来营业税税率是5%,现在如果按照营业税11%的税率计算则税负增加。所以营改增改革如果是针对中间环节的改革问题不大,如果是改革最终环节的则矛盾大一些。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微博]表示,房地产业营改增,将压缩暴利楼盘的利润,而对以中低利润率项目为主的房企,可能是利好,与原征税方式的税负相似或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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