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我市中考招生工作与往年相比,有“两个调整”、“四个继续”。 “两个调整”:一是调整了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的比例。今年,进一步提高了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占统招生计划的比例,由去年的70%提高到了75%。2013年及以后入学时为公办学校择校生的,不再纳入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范围。同时,从2013年起招收的初一新生,必须具有本校学籍,并在本校读满三年,毕业时方可享受指标生待遇。二是调整了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今年,进一步降低了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占统招生的比例,由过去的20%下降为10%。 “四个继续”: 一是继续在部分普通高中进行体育、艺术特招生的招生工作。今年我市体育、艺术特招生招生计划共31人,设体育、美术、声乐3个项目,招生学校为黄中、一高、二高、三高、五高5所学校。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的特招生,中考成绩须在招生学校择校生分数线85%(含)以上。二是继续进行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招生工作。今年我市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招生计划共9人。三是继续执行本市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回乡参考就读普通高中的相关要求。对具有本市户籍而在外地就读的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若要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手续。在本省就读的考生应当回我市参加考试,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原则上也应回我市参加考试;若因特殊情况只能在外省借考的考生,须由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提供流入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借考的证明,于5月29日前到泰州市教育局办理借考批准手续。借考学生应于6月20日前向泰州市招办提供借考地省辖市考试机构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经泰州市招办同比例折算成绩后方可参加录取。四是继续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与招生录取直接挂钩。报考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第一和第二项均须达合格,其他各项和地理、生物等级须达 C 级及以上。也就是说,评定结果有一项为 D的考生不得录取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学校。报考师范类的学生,综合素质第一和第二项均须达合格,其他各项须达B级及以上;报考体育、艺术特招生的学生,与特长相对应的综合素质评定的项目必须达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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