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友与同事聚餐时已经喝了酒,小方陪她又喝了一些,结果她喝醉了。在回家的路上,女友非要自己走路,却横穿马路发生车祸,当场身亡。女友父母痛惜,并认为是小方没看好,才导致女儿遇上意外。小方则觉得自己无辜。双方闹上法院,后法院审理判决,小方承担3%的赔偿责任。
实习生 仲纯净 现代快报记者 张玉洁
去年8月的一天晚上,小方的女友小静跟同事聚餐,喝了些白酒。聚餐结束后,她还到网吧上网。当晚9点半左右,又来到石门坎附近的一个烧烤摊,接着喝。后来小方联系小静,听说她在吃烧烤喝酒,也骑电动车过来,与小静对饮。
两人你一杯我一杯,一直喝到夜里11点才结束。小静当时租住在石杨路附近,小方骑电动车载着她,送她回住处。没想到,快到小区时,小静让他停车,她说想自己走路回去,让他到小区门口等着自己。
她下了车,就再也没能回到住处。当时她横穿马路,爬过路中间的隔离绿岛,躺到了行车道上,随后被一辆车子碾压。小方发现后,赶紧拨打120并报警,可救护车来的时候,小静已经没救了。后经检测,她血液酒精含量达到324.9mg/100ml,属于醉驾。
交警对这起事故做了认定,肇事车驾驶员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小静醉酒后仰卧在行车道上,承担次要责任。
姑娘喝个酒就把命搭上,她的父母很痛心。除了肇事车辆外,他们觉得,小方对这次意外也负有责任,如果他当时把小静看好了,不让她乱跑,或许就不会发生悲剧了。为此,老两口跟小方打起官司来。
法院审理认为,小方明知女友当晚喝过酒,不仅没有劝阻,反而还陪她继续喝,导致她喝醉。在送小静回家的路上,小静自我保护能力变低,小方作为同行者,应该尽可能地提醒照顾她。但他没有阻止小静横穿马路,他的疏忽,成为小静遇上事故死亡的原因之一,确实应当承担责任。
不过,法院也认为,小静已经成年,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自己喝醉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冒险擅闯公路并仰卧在行车道内,她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因此,法院判决,小方承担3%的赔偿责任,赔偿小静父母近两万元。
|
【免责声明】:泰兴生活网所使用的文章、图片及音乐属于相关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敬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微信3119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