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888888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泰兴生活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查看: 1065|回复: 0
    收起左侧

    病死猪铰成肉馅流入肉饼店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28 09: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泰州
    肉贩徐二帮为牟利,将病死猪肉和合格肉掺在一起,铰成肉馅销售,这些有毒害的肉通过市场,流向京城多家香河肉饼店。  记者昨天获悉,昌平法院对以徐二帮为首、包括26名肉饼店、小吃店老板在内的31人团伙追究刑责。其中徐二帮因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
      菜市场摊位制售死猪肉馅
      今年38岁的徐二帮,是涉案病死猪肉馅的制造者。据法院查明,2012年8月至2013年11月期间,王某等三人从北京市昌平、怀柔、密云等区县,收购病死、死因不明的生猪,在各自的出租房或居住地,在无食品生产许可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加工,后销售给徐二帮。
      在此期间,徐二帮大量低价收购的这些病死、死因不明的猪肉后,雇佣被告人徐某在东城区旧鼓楼外大街新民菜市场的26号、27号摊位,擅自将合格猪肉与病死、死因不明的猪肉进行混合加工成肉馅,后低价销售给昌平区、海淀区、房山区等地经营香河肉饼店、小吃店的被告人田某等26人。
      田某等被告人购买死猪肉馅后,再进行二次加工,对外销售。
      在开庭审理中,各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与罪名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
      肉饼店老板未尽义务担责
      经审理法院认为,徐二帮等被告人明知是病死、死因不明的猪肉而予以加工、销售,其他经营肉饼店和小吃店的被告人,在未核实肉馅来源及是否经过检验检疫的情况下予以购买,经加工后做成肉制品予以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徐二帮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据此,法院判决徐二帮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徐某被判两年半,25名被告人被判9个月至2年不等的刑事处罚,4名被告人因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免除处罚。
      -链接
      死猪是如何上餐桌的
      王某冯某杨某
      各地收购病死、死因不明生猪、非法进行加工
      徐二帮
      收购病死、死因不明生猪加工的猪肉
      徐某
      受雇徐二帮,在其菜市场摊位,将死猪肉和合格猪肉混合加工成肉馅
      田某等26人
      在各自肉饼店、小吃店将死猪肉馅二次加工成食品对外销售

    【免责声明】:泰兴生活网所使用的文章、图片及音乐属于相关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敬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微信311951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泰兴生活网微信公众号
    泰兴生活资讯服务平台,招聘求职、房屋租售、家政服务、二手闲置等信息发布!

    QQ|挪车码|手机版|经营性ICP:苏B2-20120344|泰兴生活网 ( 苏ICP备19030850号-1 )|苏公安网络备案:32128302001100 @泰兴生活网版权所有

    Discuz! X3.4Powered by © 2001-201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