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888888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泰兴生活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查看: 1128|回复: 1
    收起左侧

    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泰兴市马甸水利枢纽改建工程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告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3-7 09:3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泰州
    泰兴市马甸水利枢纽改建工程地块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规范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泰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泰兴市马甸水利枢纽改建工程地块(详见该地块红线图)。
    二、征收对象:上述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签约期限:2015年4月8日前。
    四、征收实施单位: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房屋价值及装饰装潢附着物的补偿
    1、被征收房屋按重置价结合成新补偿。
    2、装饰装潢以及附着物的补偿:按照泰住建[2011]87号文规定的标准执行。突击装潢不予补偿。
    六、被征收土地按其国有土地所有权性质,结合其取得方式,对经确认的使用权面积进行补偿。
    此次征收范围内经确认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偿:
    1、出让土地使用权: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载明的土地用途,委托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其土地补偿价格。
    2、划拨土地使用权:按照同区位同用途国有出让土地补偿价格的60%进行补偿。
    七、搬迁补偿
    1、按经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标准计算。
    2、企业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经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后补偿。特种设备搬迁费按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搬迁价补偿。
    八、停产停业损失
    按《泰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泰政办发[2012]154号)执行。征收决定公告时已停产、停业的房屋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给被征收人。
    九、奖励
    被征收人在2015年4月20日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补偿合法建筑面积奖励400元/平方米;被征收人在2015年4月30日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补偿合法建筑面积奖励200元/平方米(不重复奖励);逾期不予奖励。
    十、腾房交验
    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被征收人应当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搬迁。被征收人腾房交钥匙时,应保证房屋完整,不得损失房屋结构、设施,如擅自拆卸、损坏的,按评估价从补偿款中扣除。被征收房屋腾空交付后,由征收实施单位组织实施拆除。
    十一、其他
    被征收企业在征收后仍需生产经营且需要用地的,由企业向相关园区(乡镇、街道)提出用地申请,相关园区(乡镇、街道)进行审核,对符合用地标准和条件的,市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予以配合;企业也可以与园区(乡镇、街道)商谈进入园区(乡镇、街道)标准化厂房生产经营,有关部门予以配合、协调。

    【免责声明】:泰兴生活网所使用的文章、图片及音乐属于相关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敬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微信3119518)。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3-7 09:58: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衙门有人都好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泰兴生活网微信公众号
    泰兴生活资讯服务平台,招聘求职、房屋租售、家政服务、二手闲置等信息发布!

    QQ|挪车码|手机版|经营性ICP:苏B2-20120344|泰兴生活网 ( 苏ICP备19030850号-1 )|苏公安网络备案:32128302001100 @泰兴生活网版权所有

    Discuz! X3.4Powered by © 2001-201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