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冰)8月6日下午,我市召开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股权收购工作会议,这意味着,大家压在箱底10多年的“纸票”可以兑成货真价实的人民币了。 1998年7月,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开工建设,这是全省高速公路联网畅通工程重点项目。该工程北起兴化市安丰镇,南接宁通公路广陵互通立交,全长121公里,总投资35.8亿元。按照当时省政府提出的高速公路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建设模式,泰州市委、市政府经过反复调研和充分酝酿后决定,借鉴省内兄弟地市做法,发行“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股权证”。2000年起至2001年,泰州在全市范围内采用市场运作、行政推动、自愿认购的办法筹集泰州段的工程建设资本金。认购的会员主要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职工和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商等。当时,泰州范围内认购金额标注是:企业职工200元/人,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人员600元/人,乡科级干部800元/人,县处级干部1000元/人,依此类推。最终,我市共筹得3000万元,保障了工程的正常施工。 会议要求,各部门、乡镇要抓好宣传发动,调动和发挥各方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主动支持收购、参与收购的良好氛围;要抓好整体推进,落实“快、实、细”的要求,按照5个阶段的时间节点,统筹推进;要抓好矛盾调处,针对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认真耐心帮助持股人解决实际困难,确保股权收购工作平稳进行。 据了解,本次股权收购仅限于“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认购券”,面值分别为1000元、500元、200元、100元、50元五种。为充分尊重出资人意愿,本次收购采取自愿的原则,对于不愿意继续持股的,由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按照股权证面额的1.4倍进行收购,收购后的股权为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所有;对于愿意继续持股的,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享受宁靖盐公司收益分配权。 此次资本金股权收购原则上实行见票收购,由持股人到原单位进行登记。但10多年过去了,针对一些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我市进行了明确:行政区划发生调整的由现在所属乡(镇)负责统计、收集工作;出现调动、退休、已去世等相关情况的,由认购时所在单位负责统计、收集;原单位出现合并或整合的,由合并整合后的单位负责统计;改制企业或单位,由行业系统扎口统计;破产、倒闭且找不到对口系统的单位职工,由现有居住地的乡镇居(村)委会负责统计,报所属乡镇扎口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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