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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州市效能办向社会公布首批“蜗牛奖”名单,11个事项、12个部门(单位)榜上有名!
咱泰兴人社局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作为泰兴唯一“荣登”榜单,具体事由: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多件群众医药费报销事项
2016年1月21日,泰兴虹桥镇一村民到泰兴市农合办办事窗口办理住院医药费报销事宜,递交了全部相关手续,按规定该事项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但一个月后仍不能领取报销费用。经现场查阅泰兴农合办工作平台数据,发现该批次共有15件类似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办理。
我们坚信,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我们更期盼绝不要放过一个“坏人”
我们还想说,这个“蜗牛奖”众望所归,请看图:
12家上榜单位全发布
1、泰州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
认定事由:“开放创新、双轮驱动”战略扶持项目资金未按期落实。
2015年底,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双轮驱动战略扶持项目工作,要求在2016年春节前将扶持资金落实到相关企业。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没有及时完成材料审核、督促有关部门补齐申报手续,也没有按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导致扶持资金至今没有落实到位。
2、泰州市民防局行政许可服务处
认定事由:未按承诺、未按期办理某企业人防建设费的缴费凭证事宜。
2016年1月19日,市三服务办将某企业反映的人防建设费缴费凭证办理问题交办给市民防局,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办结情况。市民防局行政许可服务处与企业负责人联系约定春节后到企业服务,但直至3月4日市效能办对此问题开展调查时,此事仍未落实。
3、中国电信泰州分公司客户服务部
认定事由:对海陵区某社区政务网故障维修不及时。
2016年2月中旬,海陵区某社区政务网发生故障(根据相关协议,电信公司负责维修),社区工作人员2月15日—23日分别打了5次86659029大客户报修电话、7次10000号服务电话,但电信公司客服部在长达1个月时间内未按协议安排上门维修,导致多件群众网上办理事项被拖延。
4、靖江市新桥镇政府法制科
认定事由:对某企业反映的涉企乱收费问题不认真处理,导致重复投诉。
2016年1月16日,某企业向靖江市长信箱投诉新桥镇礼士村乱收费问题,新桥镇法制科未做调查,仅要求礼士村出具情况说明作为回复,企业对答复不满意,又于2月4日、3月15日2次向市长信箱投诉,导致该问题长达2个月未处理到位。
5、中国联通靖江分公司运维部
认定事由:对多件群众投诉事项不办理和未按期办结。
2015年11月11日—2016年2月17日期间,靖江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通过工作平台,将群众反映的8个投诉件(通讯井盖受损影响行人安全等)交办至中国联通靖江分公司(该公司运维部为具体承办部门)。截止3月7日,8个事项中有6个事项未办理,2个事项未按期办结。
6、泰兴市人社局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
认定事由: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多件群众医药费报销事项。
2016年1月21日,泰兴虹桥镇一村民到泰兴市农合办办事窗口办理住院医药费报销事宜,递交了全部相关手续,按规定该事项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但一个月后仍不能领取报销费用。经现场查阅泰兴农合办工作平台数据,发现该批次共有15件类似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办理。
7、兴化市住建局房管处抵押科
认定事由:办理企业融资担保抵押业务履职不到位。
2015年底,某担保公司到兴化市房管处抵押科办理抵押贷款他项权证事宜,出具了有关手续,该科不予认可,今年初该公司多次派员沟通未果,导致10多笔中小企业融资抵押贷款业务不能办理,时间跨度达3个多月。经向市银监分局了解,上述业务符合现有规定,应予办理。另经查证,2015年该科室办理过类似业务。
8、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城管办、凌窦社区
认定事由:违章建筑久拖不拆,影响市中医院迁建工程进度。
2013年9月,凌窦社区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中医院新址门前搭建临时房屋。该社区多次承诺无条件拆除此处违建,但一直未拆除,京泰路街道城管办也一直没有及时处置。直到2016年3月8日市效能办对此问题进行调查后,该违建才拆除完毕,前后历时长达2年半,严重影响市重点工程施工进度。
9、姜堰区梁徐镇供水服务站
认定事由:违规收费、不及时解决企业用水需求。
某企业在梁徐镇投资办厂,2015年10月正式进场施工,需办理自来水安装业务,该镇供水服务站要求其缴纳3万元安装费,属超标准违规收费。企业多次找供水服务站协商未果,导致接水问题几个月得不到解决,影响了项目施工进度。
10、姜堰区交通局运输管理处
认定事由:海姜大道公交站台长时间维修不到位。
2015年10月10日,网友发帖反映海姜大道锦天汽配港公交站台被撞毁,存在安全隐患。随后,姜堰区交通局运管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维修,但一直没有修好,直到2016年3月3日网友再次发帖反映、有关部门调查后,该公交站台才修复完毕,前后时间长达半年,群众对此很有意见。
11、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项目管理科
认定事由:对群众反映济川西路未安装路灯问题处理迟缓。
2014年10月济川西路改造工程完成施工,但道路南侧一直未安装路灯,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群众2次投诉反映,2015年、2016年又多次投诉。经济开发区建设局项目管理科作为此事承办单位,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内一直没有协调解决好该问题。
了解“蜗牛奖”
新闻发布会上,泰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张国梁代表市委通报了相关情况,他还说了这些话:
1、我们设立“蜗牛奖”不是政治作秀,是纯粹从工作出发作出的一种探索
我们制定了认定暂行办法,坚持开门评议认定,对获奖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绩效扣分、年终扣奖,对跟踪回访发现整改不力、变化不大的,还将采取组织措施,调整岗位,让他们“丢面子、丢票子”,甚至“丢位子”。所以,设立“蜗牛奖”不是作秀、博眼球,也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有具体内容的。
2、我们设立“蜗牛奖”是手段,不是目的,我们的目的是通过负向激励促进作风转变和问题解决
“蜗牛奖”表面上是聚焦获奖者,实质上是通过这样的手段,聚焦背后存在的作风问题,属于什么性质、有没有解决、怎么解决、会不会反弹,等等。因此,我们注意引导所有机关部门(单位),被认定为“蜗牛奖”的,要从中汲取教训,下决心、拿措施加以改正,推动整体工作效能的提升;没有获奖的也要由人及己,引以为鉴、反躬自省、自查自纠。
3、我们设立“蜗牛奖”不搞一票否决,只针对某项工作某个环节进行纠错问责
“蜗牛奖”是就事论事,不以点带面。对于获奖的责任部门、处室或个人,追责的是某项工作、某个环节,不能一叶障目、以偏概全,全盘否定他们的整体工作、全部工作。只要不是严重违纪违规违法,只要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只要不造成比较大的负面影响,也可以参加全年评先评优,考核总分在前的,同样会跻身先进行列。
4、我们设立“蜗牛奖”不搞一阵风,将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举措坚持下去
应该说,推出的“蜗牛奖”不是一时兴起、心血来潮,是经过反复掂量、慎重考虑的,只要成效明显、群众认可,我们就将作为一项常态化措施、长效化制度长期坚持。原则上一个季度认定公布一次,亦可随时认定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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