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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网络安全工作有了基础性的法律框架,有了网络安全的“基本法”。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网络安全法》,5月24日下午,泰兴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召集本地论坛管理员,召开网络安全法宣贯会。
民警介绍了网络安全法这一“基本法”,其一是明确了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 利、义务和责任;二是规定了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重大指导思想、理念;三是将成熟的政策规定和措施上升为法律,为政府部门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国要求;四是建立了国家网络安全的一系列基本制度,这些基本制度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特点,是推动工作、夯实能力、防范重大风险所必需。
民警结合网络管理工作,对网站管理员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规范网络运行安全,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范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网络日志留存不少于六个月;二是规范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网站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损毁;三是规范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各网站从6月1日起必须落实网络实名制、发现违法信息必须采取必要措施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执法工作。通过《网络安全法》的学习,本地网站管理员全面了解了网络安全法的主要内容、立法背景,树立了依法上网理念和行为习惯,建立网络空间治理和惩治网络违法犯罪的行为准则,营造出尊法、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网络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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