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888888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泰兴生活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查看: 10230|回复: 0
    收起左侧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代理购电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28 21: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泰州
    w1.jpg

    各工商业电力用户:

    为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008号)有关要求,我公司就代理购电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已于2021年10月23日发文(苏发改价格发〔2021〕1008号)明确,取消我省现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大工业用电的目录销售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尚未进入电力市场且有意向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进行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可按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相关通告要求,通过江苏省电力交易平台(https://www.jspec.com.cn)进行市场注册,按照市场价格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进行购电。

    2.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下同)的工商业用户,遵照政府文件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起默认由我公司代理购电,执行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我公司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我公司代理购电相应终止。

    3.遵照政府文件要求,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含平均上网电价、辅助服务费用等,下同)、输配电价(含线损及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4.遵照政府文件要求,以下三类代理购电用户,其代理购电价格按我公司其他用户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1)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不含已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但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仍按原目录销售电价执行的用户)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由我公司代理购电的用户;(2)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用户;(3)高耗能用户。

    5.对于选择由我公司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2021年11月10日起可在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签订代理购电相关合同。

    6.我公司将于每月底提前3日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布次月的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等相关购电信息。

    7.原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在2021年12月1日前,继续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0〕1183号)规定的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

    我公司将始终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全力以赴做好供电优质服务。广大用户如有疑问请咨询95598电话、网上国网App在线客服或当地供电营业厅。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


                   
    【免责声明】:泰兴生活网所使用的文章、图片及音乐属于相关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敬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微信311951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泰兴生活网微信公众号
    泰兴生活资讯服务平台,招聘求职、房屋租售、家政服务、二手闲置等信息发布!

    QQ|挪车码|手机版|经营性ICP:苏B2-20120344|泰兴生活网 ( 苏ICP备19030850号-1 )|苏公安网络备案:32128302001100 @泰兴生活网版权所有

    Discuz! X3.4Powered by © 2001-201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